律师的收费会根据律师能为客户争取的权益、律师的执业年限、知名度、服务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一致,各省市的律师报价标准会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城市律师报价标准为例,仅供参考。具体可参见各地区《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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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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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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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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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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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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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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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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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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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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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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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件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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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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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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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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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三、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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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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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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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四、计时收费标准: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
五、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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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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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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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民事案件,给予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一、计件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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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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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
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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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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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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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并收费。
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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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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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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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一、计时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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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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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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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起诉阶段:6000-33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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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之外,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四、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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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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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照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照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
1500-8000元/件。
二、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4.8-6.4%,最低收费1500元;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4-4.8%;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3.2-4%;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2.4-3.2%;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1.6-2.4%;
1000万元以上:0.8-1.6%。
担任二审代理、异地办案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
司法鉴定费等,依照律师服务收费规定执行。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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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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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阶段:1000~5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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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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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审阶段:1000~10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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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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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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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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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审阶段:1500~15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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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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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600~8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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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 免收
100,001元至1,000,000元 1-5%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0.5-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1-1%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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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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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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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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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上述各项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
未曾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曾经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收取。
六、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
一、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个诉讼阶段可以按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标的额10万元以下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标的额超过10万元至不满100万元的部分按6%收取;
标的额超过100万元至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4%收取;
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
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以酌减收费。
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按计件收费
计件收费数额可以在3000元至30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事务,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按以上第一条规定的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的标准收费;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按以上第二条规定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计件方式收费。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重大、疑难、复杂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按以上第一、第二条规定的收费数额的五倍以内收费。
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以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数额可以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五、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可以在10%至30%内议定,具体比例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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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30,000元/件,每件不低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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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费: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例
10万元以下部分
5%~6%(不低于5,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
4%~5%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3%~4%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2%~3%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
1%~2%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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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独代理申诉、再审、执行或不予执行的,按本条第(二)项标准计费。同一律师事务所连续代理同一案件不同审理阶段的,可按下浮不超过30%执行。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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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20,000元/件,每件不低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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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第(二)项标准执行。
三、代理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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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0~60,000元/件,每件不低于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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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条第(二)项标准的1~3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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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独代理执行、申请不予执行、撤销仲裁裁决的,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第(二)项标准执行。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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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第(二)项标准上浮10%~30%,或参照涉外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标准执行。如需要律师提供多语种服务的,可上浮50%~8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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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可以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第(二)项标准的1~3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