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公司去年和A公司因为一个项目签署了价值30万的合同,目前项目已经执行完毕,没有任何纠纷,但对方公司欠款10万到现一直未支付,已经过去半年,想请问一下该如何追回款项。有材料:合同、开票信息、对方打账流水。
律师咨询回复精选:
HYH律师回复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10万欠款及违约金,贵司需要提供已经履行完毕合同中约定义务的相关证明。
WHY律师回复
如果索要无果,可以提前诉讼
CY律师回复
你好,可以凭借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要回尚欠款项。
OYSS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通过诉讼方式追回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具体要视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性质、约定的付款时间及周期、违约条款以及合同中有关争议的解决条款等而定,如果有需要的话您可以把证据材料带来我们所,我可以当面给您分析一下
LTX律师回复
您好!如果合同约定仲裁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约定具体法院的,向法院起诉。
CYY律师回复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发律师函,还不行再加上你方合同履行凭证去法院起诉
YJX律师回复
可以根据相关的合同,开票信息,对方打账交易流水记录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欠款10万元
WLH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一般法院一审的审理时间是3-6个月
FYP律师回复
1、如果现付,对方是必须应该有你的收条,并据此作付款凭证。是对的。
2、如果转账,对方是必须应该有银行回单,或者你的收款收据,并据此作付款凭证。
3、发票不能当作收款证明,因为《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里没有规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不存在发票可以当作收款证明。
4、这是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的税收法规的规定,在没有收到货款的情况下也能确认营
业收入,是对的。开具了发票确定收入表明交易成功,但并不能说明款已收了,因定没有这方面规定,所以不成立。
5、这里的“收付款凭证”可以简单理解为“已收款或已付款”,但不能理解为“应收款”和“应付款”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