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律师你好,我是外地来宁波打工修空调的,我现在跟公司签了一份承揽合同帮公司里修空调,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算是公司的员工吗?
律师分析:
一、跟公司签了承揽合同算公司员工吗
跟公司签了承揽合同不算公司员工,公司与个人之间只具有承揽关系,不具有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定作人是否可以解除承揽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果给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跟公司签了承揽合同,个人与公司之间就形成了承揽关系,此时双方属于合同关系,个人是承揽人,公司是定作人,如果个人想成为员工,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